发文标题: 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06-4-12
实施时间: 2006-4-12
失效时间: 2006-11-14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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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防止利用保险业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应当遵守所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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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发文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  
发文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2006-11-14
实施时间: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