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6]40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4-7
实施时间: 2006-4-7
失效时间: 2012-11-21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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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
  完善农村保险营销体系是促进农村保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会积极探索完善农村保险营销体系的途径,并在部分省市试点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从试点情况看,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在加强农村保险营销队伍建设,服务农村保险发展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促进农村保险发展,我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保险营销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农民、农业、农村风险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是保险业支持三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稳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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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保监发[2012]107号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11-21
实施时间:201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