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5]19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5-12-6
实施时间: 2005-1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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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简称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和有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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