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06年3月)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06]6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3-24
实施时间: 2006-3-24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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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为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的矛盾,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并同步出台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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