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9-30
实施时间: 2025-9-30
法规类型: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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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天津市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支持天津市绿色金融发展,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天津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