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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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预测性财务信息,是指被审核单位依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或采取的行动的假设而编制的财务信息。
  预测性财务信息可以表现为预测、规划或两者的结合,可能包括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的一项或多项要素。
  本准则所称预测,是指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最佳估计假设是指截至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日,管理层对预期未来发生的事项和采取的行动作出的假设。
  本准则所称规划,是指管理层基于推测性假设,或同时基于推测性假设和最佳估计假设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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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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