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财办案[2025]7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6-29
实施时间: 2025-6-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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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曹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财政事项答复如下:
  靖边县作为我省的能源大县,在能源保供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全省乃至全国都作出了很大贡献。靖边县工业主要涉及原油开采、加工以及天然气生产。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政策,成品油的消费税全部为中央收入,企业所得税执行中央确定的总分机构收入分成模式,天然气管输增值税主要由销售地(主要是北京、上海)征收。因此,靖边县相关税收分享比例较低,影响了地方财力。
  对于您反映的靖边县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省财政高度关注,通过持续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帮助靖边县有效弥补税收分成给地方财力带来的不利影响。2024年,省财政对靖边县各项转移支付45.9亿元,同口径较上年增长15.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8亿元,同口径较上年增长8.6%;共同事权转移支付19.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4.8亿元。特别是考虑到靖边县偿债压力大、年底短收增支等方面因素,省财政拨付靖边县防风险一次性财力补助7336万元、困难县区一次性财力补助等8827万元,帮助靖边县做好年底财政收支平衡工作。2025年5月,考虑靖边县“三保”保障、偿还债务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省财政安排靖边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等各项财力补助12021万元。
  此外,2021年省政府决定取消石油开发费后,省财政充分考虑靖边县等涉油县区的财政困难,从2021年起每年补助靖边县3.99亿元,并从2024年起将补助额调整为固定补助基数,帮助靖边县保持财力稳定,做好全年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加大调研力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同时,继续关注靖边县财政运行状况,努力争取中央对我省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充分考虑靖边县“三保”保障、债务偿还等重点支出需求,不断加大对靖边县财力补助力度,支持靖边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陕西省财政厅
  2025年6月29日
  (联系人:马晟策 电话:029-68936032)
相关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