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1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财办案[2025]3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7-14
实施时间: 2025-7-14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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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王俊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5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财政事项答复如下:
  省财政厅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行业发展,采取多项举措助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新设立事务所审批效能。我厅坚持以优化服务为立足点,精简事务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办理时限,提供“专人一对一”线上指导,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2024年度,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平均办理时限仅为6.5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二是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聚焦注册会计师行业“主题”“主线”,通过召开全省行业管理会议、举办行业法律知识讲座、筹办行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分析行业数据,指导发展方向,推进资源整合,我省行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2024年度新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2家,使我省特普所数量达到3家。三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坚持以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严厉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省财政厅联合省注协,每年对省内20%的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依法依规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行政处罚,持续清理行业违规乱象。
  关于您提出加大对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奖补力度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同时,2024年公布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783号国务院令,以下简称《条例》)提出,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条例》印发以来,我们已对出台的奖补政策进行了清理。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立足财政职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规范行业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严把市场准入退出关,切实维护行业良好生态,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石 睿 电话:029-68939217)
相关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16号提案的答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