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3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5-28
实施时间: 2025-5-28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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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李新首委员:
  您及刘彦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化解政府债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厅积极履职,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全省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厅广泛宣传培训,通过行业人才培养、完善政策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多项举措,进一步提升了会计领域特别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水平,审计市场秩序持续规范,行业发展总体向好。但诚如您所指出的,当前我省平台公司财务会计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关于“平台公司应遵循企业管理,真正建立母子公司产权架构体系和三会一层公司治理体系,实施一体化管理”“加强对平台公司财会主责监督、部门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的建议
  财政部正在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旨在从会计核算的角度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近期,我厅在省市县三级选取部分管理较规范、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单位,以及债券工作扎实的部分市县级财政部门召开现场座谈会,并将意见建议汇总上报财政部。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将按照既定化债方案,落实落细一揽子化债政策,稳妥有序推进融资平台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着力降低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水平。另一方面,待专项债会计制度正式出台后,我厅将根据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含融资平台)在内的项目单位的政策宣传,引导财会人员知晓掌握专项债“借-用-还”全流程账务处理要求,推动专项债资金核算标准化,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关于“平台公司按《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平台公司要按《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议
  为加大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普法宣传力度,我厅组织全省开展“六个一”普法活动,即撰写署名文章、开展主题征文、开设线上线下宣传专栏、举行会计法知识网络竞答、举办专题财政讲坛和新修改会计法实施赋能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推动行业形成浓厚学法氛围。同时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广泛收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问题和案例,持续跟踪强化问题解决,为切实规范包含融资平台在内的企业会计核算提供指导服务。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培训:一是进一步优化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财会金融领军人才项目课程设计,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纳入宣传培训内容;二是开展会计法实施40周年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会计知识竞赛湖南地区选拔赛。
  三、关于“对平台公司的财会主责监督、部门监督、单位内部监督要与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沟通协同”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厅每年会同省注协组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并对部分机构开展重点检查,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进行有机融合,提升监管效能,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国有企业(含融资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探索“由所及企”“由企及所”的双向延伸机制,分别从会计责任和中介机构审计责任依法作出处理;深化财审联动,2024年对省审计厅移送的20余条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查处。强化处理处罚,2023-2024年共对23家出具高新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超过100份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重点检查并严肃处理处罚,并联动省科技厅暂停相关审计报告存在问题企业的高企认定工作,有效挽回财政补贴损失和税收流失。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在全省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框架下,加强与其他类型监督的贯通协调,强化财审联动,增强财政与银行、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同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唐顺元,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局长。
  联系电话:0731-85165165;手机号码:1877312781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