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25]431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5-11-19
实施时间: 2025-11-19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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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业务,明确相关业务安排,本所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8月1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73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