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工信发[2025]11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5-19
实施时间: 2025-5-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阅读人次: 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长政办发〔202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工信中小发〔2023〕5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实施。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