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3-8-1
实施时间: 2003-10-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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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奶业发展,规范奶业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奶业,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奶源基地建设、奶牛养殖、饲草种植和牛奶的生产、收购、加工及销售。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奶业生产、经营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奶业发展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重点,以提高人民身体素质为目的,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奶牛品质,加快乳品加工业的发展;采取多元投资渠道,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市场相联结的发展模式,实现奶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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