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民发[2020]20号
发文部门: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
发文时间: 2020-2-29
实施时间: 2020-2-2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邮政局、中国残联,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