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69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6-27
实施时间: 2025-6-27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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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穆映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山西省财政厅为中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财政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服务购买方式”的建议
  会计工厂模式,通过实现会计工作的集中化、标准化处理,大大提升了代理记账服务效率,是政府推动代理记账行业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
  根据国家现有规定,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应当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因此,运营会计工厂的公司通过申请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就可参与我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我省自2022年以来,已进行过两次以框架协议方式向有资质的会计服务机构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其条件均要求运用云会计大数据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精细、精益的财会数智化高效服务,充分体现了对“会计工厂”等信息化新服务模式的支持。
  二、关于“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建议
  自政策实施以来,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业财税法融”于一体的云会计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不仅提升了接受平台服务的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更是有力帮企增效能、扩融资。截至2024年底,云会计平台服务企业达到9.2万余家,小微企业授信金额合计达到2.3亿元,放款金额合计达到1.1亿元,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关于“扩大服务对象范围”的建议
  村级组织委托代理记账,按政策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二是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财政部2024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村级组织采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需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级组织依法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从我省情况看,全省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第一种模式,且会计代理记账费用已由各地纳入财政资金保障范围。
  四、关于“加强政策宣传与普及”的建议
  2023年以来,我省大力推动云会计平台推广应用,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做好云会计宣传引导,扩大政策覆盖面,鼓励广大中小微企业“上云上平台”,积极发挥云会计服务辐射带动作用。2025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工作推进情况与阶段性成果的宣传报道,拓展宣传覆盖面、影响力、知晓度,让全省广大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释放政策红利。
  五、关于“支持职业院校建立校内会计工厂,培养数智会计工厂专业人才”的建议
  校企共建会计工厂作为产教融合的创新举措,成为在校大学生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实训场。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对接有实际需求的职业院校,加大交流合作,采取专题讲座、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等方式,宣贯财税政策、解读准则制度、传播先进理念、传递创新模式,助力培养更加专业化的会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