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综[2025]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1-10
实施时间: 2025-11-6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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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为做好2025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2025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为164296元/年。
  二、为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顺利征收,2025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请各级各有关部门按以上规定做好202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