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关于地方财政运行分类监控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6-10
实施时间: 2021-6-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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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重点监控地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福建监管局2020年制定并印发了《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地方财政运行分类监控实施办法(试行)》(财闽监〔2020〕36号),要求重点监控地区财政部门按季上报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报告。近期,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实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财预〔2021〕42号),对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范了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报告格式。根据财政部上述办法,福建监管局对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报告模板进行了修订(见附件),请各重点监控地区财政部门于收到相关通知之日起按照新模板上报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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