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云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及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18
实施时间: 2024-12-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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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各州、市、滇中新区税务局:
  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的有关要求,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研究确定了云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及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用于计算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云南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
  2.云南省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1.云南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docx    
2.云南省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