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期发[2025]320号
发文部门: 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5-11-4
实施时间: 2025-11-4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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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上海期货交易所平台国际化,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上海期货交易所修订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业务相关问题可与结算部联系:
  联系人:曾致进、袁博
  联系电话:021-68400423、021-68400421
  特此通知。
  附件:
  1.修订说明
  2.《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
1.修订说明.docx    
2.《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