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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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条 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作出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了解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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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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