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4-16
实施时间: 2025-4-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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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切实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维护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办理流程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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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江西省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缴纳待安排工作期间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申请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