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发文文号: 财会[2006]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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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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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