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环保大气[2019]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7-24
实施时间: 2019-7-24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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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税务局:
  为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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