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布置农民合作社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农厅办[2013]18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8-9
实施时间: 2013-8-9
法规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促进合作社规范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合作社发展水平和财务运行情况,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部署报送农民合作社会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3]16号)、《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报送合作社2009-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会计报表报送工作是促进合作社财务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