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卫老龄[2022]13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12
实施时间: 2022-12-1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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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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