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5-10-31
实施时间: 2025-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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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黄金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
  (一)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售的,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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