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人社规[2025]1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10-29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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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3号)等规定,现就2025年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下同)、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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