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北京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监管局
发文时间: 2025-3-4
实施时间: 2025-3-4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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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退税单位:
  为做好2025年北京地区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现将退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文件规定,我局从即日起开展宣传文化单位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受理工作。
  二、申报受理方式:退税单位可采取邮寄或财务经办人员送达方式进行退税资料的申报。
  三、申报资料:退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请参阅我局网页(http:bj.mof.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25年修订版),申报资料中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和文字模板可在通知附件中下载,具体填写可参考《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资料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PPT,附件10)。
  四、除申报纸质和电子光盘资料外,还需登录“一般增值税退税管理系统”进行外网申报(http://tuishui.mof.gov.cn),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应用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版.docx”(附件11)。
  五、有关要求:
  (一)退税单位如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与监管一处退税审核相关人员电话沟通,按照确定的时间提交资料。
  (二)首次申报单位申报前需与监管一处退税审核相关人员电话沟通,将签章齐全的“退税申请”(需写明企业基本情况和申报退税年份)邮寄至北京监管局,待审核认定后方可按《在京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操作指南》(2025年修订版)准备退税资料。
  (三)退税资料申报受理起止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整理资料并及时申报,逾期申报的本年不再受理。
  (四)请退税单位有关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和相关说明,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数据准确。
  六、邮寄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309房间
  联系人:李薇  赵营蒋
  联系电话:68471544、68473198
  电子邮箱:bjzyb001@sina.com
  中科达奥软件公司咨询电话:68552701、13811834920

相关附件:
附件1:公告2023年第60号.pdf    
附件2-审核表4.17.xls    
附件3:申请报告.docx    
附件4:退付申请书样本.jpg    
附件5:税收完税证明样本.jpg    
附件6: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样本.jpg    
附件7:增刊核准通知单样本.jpg    
附件8:承诺书.doc    
附件9:未接受稽查说明.docx    
附件10: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报资料及相关表格填写说明.rar    
附件11: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管理应用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