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阳江、湛江市水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阳江、湛江市税务局,省西江局、粤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2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纳税人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共有4家纳税人被认定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现将广东省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广东省2024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
 
	
		
			|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取水许可证编号 |  
			| 
					1 |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 
					914417007718670082 | 
					A441704S2021-1109 |  
			| 
					2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 
					914408005724191142 | 
					A440811S2022-0109 |  
			| 
					3 | 
					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 | 
					914420006175923840 | 
					B442000S2020-0062 |  
			| 
					4 | 
					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 | 
					91442000755638918X | 
					C442000S2021-00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