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规[2025]1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0-23
实施时间: 2025-10-23
失效时间: 2027-10-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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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4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0月31日,请予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