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  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档案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农业农村部 上述未列部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国人民银行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1-4-22
实施时间: 2021-4-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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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局、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档案局、妇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安排部署,2021年要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阶段性任务。各地要对标对表《意见》要求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对各省份的试点批复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试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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