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6]1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25
实施时间: 2006-1-2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20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国保险机构代表处:

  根据《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同意继续收取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财综〔2001〕8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581号)的规定,现将调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险业务监管费的收费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