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食药监药化流[2016]3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9-29
实施时间: 2016-9-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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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
  《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已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医改工作调度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公安厅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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