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发文文号: 财会[2006]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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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再保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再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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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注:此版本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财政部PDF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