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水建字[2016]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水利厅
发文时间: 2016-9-27
实施时间: 2016-9-2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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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要求,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山东省水利厅
  2016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