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农经站字[2014]1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农业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4
实施时间: 2015-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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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农业局(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银监分局、国家税务局、畜牧局、农机局:
  现将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各市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农村改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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