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农厅规[2022]1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31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其他行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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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服务机构):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规范管理,按照《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31日
 
  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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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领缴登记簿(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