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人员权限控制功能及注意事项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4-23
实施时间: 2025-4-2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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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精细化、个性化管理需要,电子税务局自2025年4月25日起,优化不同身份办税人员发票业务权限,权限配置更加灵活,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优化的功能集分类
  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将发票业务功能进一步细分为五类,分别是:【数电发票】蓝字红字发票开具等;【数电发票】额度调整、纸质发票作废及退回等;【数电发票】发票查询查验、海关缴款书采集等;【数电发票】发票用途确认等;【数电发票】成品油业务、机动车业务等五类,供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自由配置,办税人员在没有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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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电子税务局人员权限控制功能企业及代理业务操作步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