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5年9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0-21
实施时间: 2025-10-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85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2.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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