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所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教规范[2021]1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2-28
实施时间: 2021-12-28
失效时间: 2026-12-27
法规类型: 薪酬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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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市教委所属各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了《市教委所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人:科研处 聂大群;联系电话:8321535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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