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5年9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0-21
实施时间: 2025-10-2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教育费附加 契税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78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个人房屋买卖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非住房,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申报缴纳印花税,税率为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2.印花税是否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九条规定,细则中规定允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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