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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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设计审计程序时使用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本准则所称抽样单元,是指构成总体的个体项目。本准则所称总体,是指注册会计师从中选取样本并据此得出结论的整套数据。总体可分为多个层或子总体。每一层或子总体可予以分别检查。
  第四条 在设计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用以选取测试项目的适当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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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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