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5]2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5-9-24
实施时间: 2025-9-24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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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提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服务质量,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协同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决定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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