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0-13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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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61号)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以及口径
  (一)调整范围:2025年度在我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二)调整口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上限由预设的22900元/月调整为22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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