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5年第9期[上半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22
实施时间: 2025-9-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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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哪些增值税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规定:
  第一条 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一)“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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