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29
实施时间: 2025-9-29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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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

  答: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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