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规[2025]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5-6-3
实施时间: 2025-6-3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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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统筹方案”),做好本市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工作,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暂时调整适用〈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等规定,现就本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失业保险参保政策
  本市用人单位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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