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海关关于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清单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武汉海关
发文时间: 2024-1-17
实施时间: 2024-1-1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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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鄂环发〔2023〕2号)要求,依据《省环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委和省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鄂环委〔2020〕4号),结合武汉海关职责职能,现就涉本部门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公开。
  一、按职责承担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等入境监管工作。
  二、负责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三、负责进出境野生动物的检疫审批和检疫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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