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海关关于优化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检验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海关
发文时间: 2025-4-2
实施时间: 2025-4-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2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助推宁波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宁波海关现就优化部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检验监管措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验模式
  对宁波地区通过海关高级认证且取得高新企业认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的自用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试行采用“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的检验监管模式。
  二、适用范围
  (一)企业范围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实施“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商品编码列表.xlsx    
2.产品合规性声明(参考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