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9-29
实施时间: 2025-9-29
法规类型: 分离社会职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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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赵民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方式完成剥离改制的企业医院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建议》(第1132号)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支持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方式完成剥离改制的企业医院经营性质变更为营利性”的建议
  按照2017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以下简称《意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主要通过移交地方、关闭撤销、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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