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优化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9-26
实施时间: 2025-10-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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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满足鲜活农产品快速通关需要,经科学评估,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以下称货物)进行差异化监管,按照不同风险,对需抽样检测的货物分别实施监测放行、附条件提离、扣留检测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差异化管理措施
  (一)监测放行。针对低风险货物,完成抽样送检后,如其他检查结果未见异常,凭海关放行通知准予提离口岸监管区,可以销售或使用。
  (二)附条件提离。针对中风险货物,完成取样送检后,如其他检查结果未见异常,在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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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风险级别及调整原则.doc